徵才機關 | 國立嘉義大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31~2025-08-07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職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績甲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性業務簽辦。 (二)各類資料(含各項會議、提案、報表等)彙整、統計級組內相關會議召開、紀錄、追蹤管理。 (三)組內物品採購、經費報支、單位公文登記桌及電子信箱管理。 (四)學位服管理業務。 (五)辦理民雄招待所業務。 (六)辦理校外單位借用本組管理之場地(除大學館外)業務。 (七)校園公共區域環境維護及水電叫修等聯絡事宜。 (八)辦理組內人員甄補事宜。 (九)工讀生管理。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嘉義大學民雄校區 |
聯絡E-Mail | yichun@mail.ncyu.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8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銓審函、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審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全、資格條件不合者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補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及電話:05-2717193鄧小姐。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人員另案通知面談及考試時間) (一)面試(80%) (二)電腦測驗(WORD、EXCEL、POWERPOINT)(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