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徵求 科員~2025-08-08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24~2025-08-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調任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及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曾辦理訴願、行政訴訟等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院所查核之行政處分及行政救濟的答辯。
二、辦理法制相關業務。
三、辦理代位求償及訴追。
四、辦理本署法規其適用疑義等事項,法令諮詢意見之提供。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
聯絡E-Mail B111520@nh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4年8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0047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業務組法制職系科員職務(公告編號:2025301)」。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3486653)。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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