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徵求 藥師~2025-08-06

徵才機關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7-30~2025-08-06
資格條件 1.領有藥師證書且具有辦理執業登記資格者。
2.應具備2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第15條兼職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似職務,請於到職前完成解任登記)。
工作項目 1.藥品調劑與管理。
2.藥政業務。
3.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衛生所(905006屏東縣里港鄉大平村中山路103-1號)
聯絡E-Mail i030013@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現職人員請以「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聯絡電話資訊請更新正確,並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搜尋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再於DK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證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藥師考試及格證書、3.藥師證書、4.其他相關專長證照、5.所有經歷年資證明(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6.身分證正反面、7.現職派令、8.現職銓敘審定函、9.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以下證件請以A4影印裝訂,於空白位置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藥師考試及格證書、3.藥師證書、4.其他相關專長證照、5.所有經歷年資證明(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6.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或一般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並簽名或蓋章)、7.身分證正反面、8.如連續歇業期間逾2年者須檢附20點以上繼續教育學分(1年內證明)、9.如曾任公務人員請加附最後一次機關派令、銓敘審定函、考績通知書等證件。
(二)請將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900214屏東市自由路272號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封套載明應徵所別及職稱),以114年8月6日前郵戳為憑。
三、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甄選方式採資格審查,並視情況面談,錄取人員公佈於衛生局網站,餘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五、聯絡人:08-7370002分機811~813,翁小姐。
六、附註:報名日期:114年7月30日至114年8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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