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七等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5,624元)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5~2025-08-13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資格之一者: 1、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地政、都市計畫、測量或不動產開發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具有採購、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龍潭科學園區擴建計畫案之用地取得相關作業。(包括協議價購、土地與土地改良物市價查估、土地徵收、地籍整理及社區用地配售等相關業務) 二、配合輪派至龍潭科學園區服務處(8時至17時),協助所有權人洽詢用地取得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486號10樓)、 龍潭科學園區服務處(桃園市龍潭區龍園1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4年8月13日(星期三)17時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地政局人事室收(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地價科業務助理(比照聘用七等人員)】。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依考核成績優良者得續僱。惟若該經費計畫結束則應相對減列,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8月1日出缺。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其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366 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