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聘用專員(預估缺,115年1月1日生效)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1~2025-11-05 |
| 資格條件 |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具備新聞處理及媒體聯繫、數位行銷、社群經營、活動企劃、專案管理等實務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
| 工作項目 | 新聞處理與媒體聯繫、法治教育專案及社群經營。 |
| 工作地址 | 司法院(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待遇: 大學畢業360薪點(約新臺幣50,076元);碩士畢業392薪點(約新臺幣54,527元);博士畢業424薪點(約新臺幣58,978元)。 (二)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請依序裝訂): 1報名表(下載請至本院官網首頁/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人啟事,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3-1.html,含3個月內近照)。 2履歷自傳與作品集。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4最高學歷影本。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繳)。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繳)。 (三)甄試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連絡方式:自即日起至民國114年11月5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聘用專員職缺」字樣,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呂科長收。如有疑問請洽:(02)2361-8577分機485呂先生。 (五)本次徵才名額為正取2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