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25-10-31

徵才機關 嘉義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職稱 隊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5-10-29~2025-10-31
資格條件 一、警察人員特考及格依法取得任用資格之現職消防隊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依所分發之分隊為主(嘉義縣)。 嘉義縣消防局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6號
聯絡E-Mail mfd1030112@cycf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為配合人事行政總處電子化政策,採行線上報名。
二、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需維護簡要自述約300字),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現職派令。
(四)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留職停薪派令或審定函(無者免附)。
(六)近5年考績及獎懲資料。
(七)消防專業證照種類清冊及相關之訓練進修證照(消防設備師∕士、高∕中級救護技術員、救助隊訓練結業證書、救生員證照)。
(八)擬任人員具結書(請至本局網頁/人事服務/表單下載/新進報到(調任)/2.擬任人員具結書)下載。
(九)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請至本局網頁/人事服務/表單下載/新進報到(調任)/5.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下載。
(十)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
(十一)請務必確認個人連絡電話為正確。
(十二)如有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05-3620233#254吳科員。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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