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定期契約醫務管理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5~2025-09-08 |
資格條件 |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 款 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 3.具電腦操作及公文寫作能力,另有公立醫療院所行政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 本院現職契約人員須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5. 薪資: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38,190元起(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期間:本職缺為本院員工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8月7日止,惟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或離職,則職務代理人應於留職停薪人員之回職復薪日或離職日當日無條件解除僱用。 |
工作項目 | 1.勤務傳送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備妥下列文件:1.臺北榮總網頁徵才公告下載「定期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11217臺北市北投區112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醫院總務室陳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報考總務室定期契約醫務管理組員)。 二、甄選方式: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考資格及業務需求者,另以電話通知甄試日期及地點,未依本公告規定致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恕不退件及函復。甄試項目包含筆試(占總成績70%)及口試(占總成績30%),視成績擇優錄取,成績核定後公告於本院網站或以電話通知。 三、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四、本職務係按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五、聯絡方式:(02)2875-7006 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