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5~2025-09-01 |
資格條件 | 一、性別:均可。 二、學歷: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會計或統計相關職系畢業者為優先。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其他:可配合不定時加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每月給付薪資:約僱五等280俸點,月薪38,948元整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經費審核業務。 2.會計報告編製。 3.主計處及審計處調查表及公文處理(決算類)、年度懸帳清理。 4.其他臨時性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09月01日17時前,備齊下列報名文件郵寄或親自送達,信封上請註明應徵 約僱人員職務,或親送本公所會計室收(地址:3255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二) 未具所需資格條件者請勿應徵,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未附者恕不退件。 (三)【報名文件】: 1、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s://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自傳:略敘述自我成長背景、對本項業務之瞭解與認知等(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四)甄選: 1.日期:114年09月05日。 2.地點:本公所2樓201會議室。 3.方式:資料審查、公開面試。 4.評選標準:資格條件35%、自我介紹15%、專長30%、人格特質20%。 5.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6.錄取名額:正取1名,視需求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03月03日,實際任用期間依本公所之需求調整,期間內如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即無條件解僱。 附則: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所臨時人員僱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聯絡人:會計室范小姐、聯絡電話:03-4793070#2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