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約僱技佐~2025-06-19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技佐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2~2025-06-19
資格條件 一、330薪點(月薪45,903元):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四、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有線上規劃能力,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五、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企劃、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六、視成績酌列備取,惟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七、具身障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工作項目 1.長照服務2.0:居家及機構喘息、居家專業人員補助核銷/特約審查/陳情事項。
2.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服務補助核銷/特約審查/陳情事項。
3.有關長照年度計畫執行(如: 長照關懷志工計畫、社區復健計畫等)、機構管理、身心障礙、特殊族群照護等業務規劃、執行及建議事項。
4.考評指標、出席有關會議。
5.審計窗口、健康科窗口。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2樓)
聯絡E-Mail cz297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將下列(1)至(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後,選擇本職缺: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 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二、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三、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報名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羅先生(02-27208889分機7145);確認工作內容,請致電長照科林小姐(02-27208889-1879)。
四、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並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代理聘僱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職缺為職務代理,代理期間為錄取通知報到日至116年8月12日止,當代理原因消滅時,即停止代理,代理人不得異議。
六、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局網站徵才專區(https://health.gov.taipei/)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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