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竹東鎮上?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6等至6等 |
職稱 | 聘用營養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1~2025-06-18 |
資格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並領有營養師證書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三)不曾有下列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情事之一: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工作項目 | (一)食譜設計與營養分析。 (二)督導膳食製作與環境衛生。 (三)廚房與庫房管理。 (四)巡迴輔導轄區學校午餐、營養教育暨校園食品查核。 (五)配合教育處政策推行。 (六)其他有關午餐事宜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上舘國民小學(31052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二段399號) |
聯絡E-Mail | 319607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填妥報名表及履歷表並檢具下列文件,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8時分至9時至現場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或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繳交下列文件(各全部證件影本請均以A4紙張影印,影本上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正本驗畢退還): (一)報名表 (二)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營養師證書影本 (四)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下載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復) (七)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復) ※以上證件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聯絡電話:上舘國小人事室温小姐(03-5103777分機501)。 四、月支報酬標準:聘用六等280薪點 ,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 五、本職缺選擇優備取人員1名,俟原聘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聘用。(備取期間自錄取公告日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面試日期、地點: 1.1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前報到,並於中午12時50分在本校會議室面試,依報名先後順序辦理甄選,逾時視同放棄。 2.若遇天然災害為人力所不能抗拒而需延期時,將依本校網路公告日期另行應試。 七、聘用期間: (一)本職缺係代理公務人員請假期間之業務,聘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9月2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前一日止。 (二)被代理人預計接續自114年9月3日起至115年9月2日止育嬰留職停薪,由本校就本職缺聘用人員資格條件、聘用期間之工作績效及業務需要得續聘之。 八、甄選結果: 面試甄選結果報請本縣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錄取名單,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新竹縣教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網站公告,錄取人員應自行上網查詢,本校再另行通知其辦理到任事宜,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遞補。如面試者均不合適,本校得以從缺並再次辦理甄選,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九、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