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6~2023-05-05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公務人員。 2.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3.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 4.具一般公文處理、電腦Word、Execl及PowerPoint等操作能力,具備活動辦理或場地管理及採購實務經驗者,有採購證照佳。 |
工作項目 | 1.本所委外人力採購及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2.本所場地租借與演出合辦督導業務。 3.表演藝術活動規劃辦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延平南路98號 |
聯絡E-Mail | tco-peihwa@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2年5月5日(星期五)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開啟同意,請先校對「個人簡歷」是否正確無誤並填寫「簡要自述」(必填)後再點選「我要應徵」,點選後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附件處,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又如面試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四、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洽劉小姐、聯絡電話02-23813137轉102。。 四、本案承辦人: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832170轉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