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護理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4~2025-11-12 |
| 資格條件 | 1.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2)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經驗18個月以上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軟體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操作。 4.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 |
| 工作項目 | 1.公共衛生護理業務。 2.個案管理及健康促進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4樓)。 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並具多線公車可抵達,交通便利。 |
| 聯絡E-Mail | ak9168@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前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 2.繳附證件: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護理師證書。 (4)工作年資服務證明,相關證明文件。 3.請將第2點繳附證件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上傳(履歷表除外),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4.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5.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預定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zzhc.gov.taipei),不另行通知。 6.聯絡電話(02)2321-5158轉6518謝小姐或轉6514張組長。 甄試方式、聘用期間及薪資: 1.甄試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參加面試。 2.甄試時間:預計於1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11時30分舉行(屆時以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人員,名額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聘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結束(期間:至115年10月29日止,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薪資:薪點296,月薪約新臺幣41,173元(須扣勞健保)。 7.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中心將請錄取人員繳交體格健康檢查表,並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