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4~2025-11-07 |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經驗。 (五)工作認真,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六)熟暗中文繕打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稅務行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預計進用期間:114年12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 |
| 工作地址 | (一)地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小港稽徵所。 (二)地址: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6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影本。 (二)請於114年11月7日前郵寄至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6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小港稽徵所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7-8123746分機601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甄選預計正取1名、備取2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報酬:支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8,948元。 (六)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