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徵求 動物保護員~2025-11-1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動物保護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07~2025-11-1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者。
2.口齒清晰,具親和力、具電腦文書操作技巧。
3.具自排駕照且能上路安全駕駛,與熟稔車輛機械相關知識;另如具手排駕照者尤佳(可駕駛1.3-3.5噸手排貨車)。
4.體力良好,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與良好的溝通能力,重視團隊合作觀念。
5.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和面對血腥畫面。
6.能配合本處輪班者。
工作項目 1.電話接聽話務(含1959動保專線、1999市政專線等)、案件登錄、回復民眾問題等。
2.案件處理(包含管制、動保、急難等案件)、政策宣導及報表整與統計。
3.協助管制業務相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上班時段:早班-8:00~17:00(為主),視況配合其它時段執勤。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120之1號
聯絡E-Mail 1006879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120之1號),請註明應徵「動物管制課北區3等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薪資每月31,993元。
5.連絡電話:(03)3250126 分機506 何先生。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