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徵求 臨時人員-B~2023-07-28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B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1~2023-07-2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之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大學畢業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熟稔Excel、Word、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3.具服務熱忱、耐心、細心、良好情緒控管及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衛生局所業務推動(如補助計畫、獎勵考核作業)及資料彙整分析等綜合性行政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手續: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2年7月28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10341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企劃組(以郵戳或本署收文章戳為憑,逾期者以放棄論),信封上註明「應徵企劃組112年度辦理衛生局所業務推動計畫案」臨時人員。
2.資格審查: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1)本署非編制人員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體格(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7)退伍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9)個人相關作品(無則免附)。
3.甄試方式及日期:以書面審查,並依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甄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甄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正本驗證)。
4.錄取通知作業:錄取名單將於本署「人才招募」網頁公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署得予從缺。
5.薪資:每月薪資38,610元,聘用期間視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6.洽詢電話:(02)2522-0891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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