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契約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17~2025-03-15 |
資格條件 | 一、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生物、醫學、化學、機電相關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從事研究(技術)工作2年以上。 2. 具部定助理教授資歷者。 3. 大學畢業具學士學位且從事相關研究(技術)工作4年以上經驗。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分。 三、本院現職契約人員任現職滿1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 醫療設備(器材)管理、智慧化、3D列印等相關工作。 2. 公文處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40,970元起(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醫學工程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 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工程室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契約助理研究員」字樣,審核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2.報名應繳資料(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 (1)報名表附照片(報名表自行下載)。(2)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4)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5)其他證件(榮譽國民證)。 3.考試日期、地點、方式及注意事項: (1)考試日期:另行通知。(2)考試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3)考試方式:筆試(70%)與口試(30%);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4)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5)考試範圍:醫工、資訊、採購法、文書作業、管理等相關。 4.甄選程序: (1)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經資格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筆試及口試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其條件相當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5.聯絡人及電話:醫學工程室 黃組長 (02)2875-7170或7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