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8~2023-08-02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含)以上學歷畢業者。 2.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尤佳。 3.具擬任行政助理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機關事務性工作,如協助製作傳繳通知、簡易函稿或執行命令、繕打執行憑證…等)。 2.對民眾來電或到場洽詢事項,協助作簡易或原則性初步答復。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1.本次徵才得列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2.本案徵選正取人員將有為期1個月之試用期間,若經評估不適任將依勞動基準法第11.12.16.17條相關規定,辦理終止勞動契約。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民權路220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報名表、簡要自傳表、具結書、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倘具身心障礙資格,請檢附相關證明】等報名相關資料。 2.請於112年08月03日下午16點前(以郵戳為憑),以通訊報名方式將報名相關資料寄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逾期恕不受理。本分署將擇優通知面試,報名相關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1) 聯絡地址:30043 新竹市民權路220號6樓。 (2) 聯絡電話:03-5153103轉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