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 徵求 駕駛~2025-03-07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1-24~2025-03-07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含工友、技工)。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面試時繳交)
(四)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工作項目 駕駛,負責本所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7日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所收發室(以掛號郵戳或本所收文章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文件、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 (三)工作地點: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 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選用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二)有意願者請逕至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甄選簡章、履歷表及相關文件。
(三)本所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7)6154059分機301、(07)6151102;傳真:(07)615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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