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駕駛 |
| 官職等 | |
| 職稱 | 駕駛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1-24~2025-03-07 |
| 資格條件 | (一)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含工友、技工)。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面試時繳交) (四)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
| 工作項目 | 駕駛,負責本所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 工作地址 |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7日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所收發室(以掛號郵戳或本所收文章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文件、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 (三)工作地點: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5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 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選用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二)有意願者請逕至本所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甄選簡章、履歷表及相關文件。 (三)本所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7)6154059分機301、(07)6151102;傳真:(07)61558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