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編輯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31~2025-04-14 |
資格條件 | (一)具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相關科系以上學歷,2年以上(須附說明)國內新聞媒體採訪報導經驗,中、英文能力俱佳。 (二)嫻熟手機攝製剪輯新媒體短影片技巧,有社群媒體經營經驗尤佳,且可提出數位行銷優化方案之能力。 (三)具新聞敏感度及創意思考,有採訪主題企劃及撰寫能力,對教育、文化、公共政策等題材有興趣。 (四)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以下各項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依法停止任用。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0、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工作項目 | (一)處理期刊編輯及庶務行政事宜。 (二)處理發稿文譯及翻譯部門行政事務,校對外文譯文。 月薪:約新臺幣37,000元 |
工作地址 | 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台灣光華雜誌》(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簡歷、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先經過驗證)、身分證影本及媒體傳播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資格等證照影本(以上資料均需一式6份裝訂妥適)。 (二)請於2025年4月14日(含)前,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外交部國際傳播司 (以郵戳為憑),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台灣光華雜誌》編輯」。 (三)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人: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台灣光華雜誌》趙乙蓁小姐(電話:02-3343-2750)。 (五)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性質相近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