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1~2025-04-15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綜合行政相關類科及格者。 (三) 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一) 綜理文書、研考、土地管理及法制相關業務。 (二) 審核文稿、代表出席或主持會議。 (三) 督導主任秘書會報相關業務。 (四) 填寫推動公文e化實施計畫。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秘書室 |
聯絡E-Mail | k1177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於114年4月15日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行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照片、自傳及聯絡電話)】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A.最高考試及格證書、B.最高學歷證書、C.最近1筆派令、D.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E.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F.最近3年獎懲資料、G.各項證書(例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則免附)】,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593001轉3911)。 (二)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