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庫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1~2025-05-1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 3 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有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 三、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語文測驗尤佳。 四、熟稔公文寫作,文筆流暢,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軟體。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六、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菸酒管理相關業務 。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 6段142巷1號 (近捷運景美站)。 |
聯絡E-Mail | lyyu@mail.nt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四)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應徵相關請洽游小姐(02)2322-7512;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7409邱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