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4~2025-03-21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財經、管理或理工相關科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 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 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專案管理者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產業發展及升級轉型政策之規劃、協調與審議。 (二) 投資案件評估及投資後管理相關業務。 (三) 融資計畫開辦、執行與管理。 (四) 投融資相關專案計畫之研擬、執行與管理。 (五) 立法、監察及審計機關之聯繫及提問研復。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或至約聘僱原因消失,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4年3月21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susu@df.gov.tw蘇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8234) 。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