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2~2025-03-18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衛生技術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 業,並具有與擬任 工作性質相當之訓 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各項衛生技術(食品衛生檢驗、公共衛生檢驗)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57號。 |
聯絡E-Mail | kchd1120703@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 (1). 可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及上傳文件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簡式履歷表如附檔(掃描檔末頁的簡要自述頁請勿空白,且該頁下方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再上傳) (必要附件)。 2.高中或專科以上學歷證件(必要附件)。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必要附件) 4.其他:與應徵工作相關證照或檢定證書、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2). 如以書面投件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檢附身分證正反面、(與衛生技術職系相關之高中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與應徵工作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證書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等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 約僱職務代理人),於公告期限最後1日下班前,以掛號寄達至「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 基隆市衛生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請勿親送,逾期者不予受理。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資郵票)俾利郵寄。 二、甄試: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應徵人員且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請注意電話或E-mail通知),未獲面試或未經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電話或E-mail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2)24230181轉1121賴先生。聯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醫政科楊科長電話(02)24230181分機1501。(因本局業務科室非與本局同一棟大樓,如報名視為同意得調整工作地點) 五、備註: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衛生技術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中旬)或約僱原因消失時,月薪(114年未調薪前)約37,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