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2~2023-06-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有設施維護或契約管理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新北河濱公園設施維護作業。 二、開口契約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20037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五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
聯絡E-Mail | AR392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為養工科辦事員之預估缺(將於112年8月21日出缺);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人事室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00養工科林科長。 五、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處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