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9~2025-05-23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有戶政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四) 具服務熱忱及資訊處理能力,已通過全民英檢者尤佳。 (五) 未有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戶政事務所(地址:臺中市外埔區六分路297號) |
聯絡E-Mail | waipu376461058a@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 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5月2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登入職缺應徵畫面後,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本所取得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須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另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 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其他相關證件(專業、語言能力證照或其他相關等資料,無者免附)。 (三) 未依前述方式上傳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 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 (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未錄取者亦不另通知。 其他: (一) 本職缺錄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 (二) 如有疑問請洽04-26833430分機15江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