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徵求 聘用社會工作員~2023-07-21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六等296薪點~七等424薪點39960~57240元
職稱 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3-07-07~2023-07-21
資格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5.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脆弱家庭個案管理及處遇服務。
2.資源網絡建置及培力。
3.福利方案之辦理。
4.社區宣導、一般民眾福利諮詢。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竹北社會福利中心及新湖社會福利中心各1名,人員得依業務需求調至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辦公。
聯絡E-Mail 20090711@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4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保護服務科余先生(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198)。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5、本案係中央補助款性質,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巫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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