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4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公傷病假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22~2025-10-27 |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服務熱忱、善溝通及熟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列不得僱用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1.棒(壘)球活動(補助計畫)。 2、協辦行政區域調整案。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 |
| 聯絡E-Mail | pennyyo@mail.e-land.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下載使用)、最高學歷證件、服務(經歷)證明書及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所附證件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村幹事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連絡電話,於114年10月27日前寄達或親送至宜蘭縣冬山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聯絡電話 :03-9591105分機260、261】,逾期不予受理。 2、僱用薪點約僱四等1級25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4,775元),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本(114)年12月30日止或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倘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本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應徵資料請以A4紙張及信封裝訂,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本項甄選得自應徵人員中擇優列備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為1個月,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