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17~2025-10-27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最近3年考績至少需2年甲等。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公文書寫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且有船舶及船員監理等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船舶監理及船員監理業務。 二、航業監理業務。 三、船舶進出港相關業務。 四、相關專案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介壽路17號 |
| 聯絡E-Mail | ycchien@motcmpb.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 114年10月27日止。 二、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聯絡電話:02-89788078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