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個案管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3~2025-05-19 |
資格條件 | 一、本國籍,男性需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分析能力(SPSS或其他工具等)尤佳。 |
工作項目 | 依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及「毒品施用者之個別化處遇流程」之內涵與精神,協助本所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內容包含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等。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以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等相關資源,擔任相關事項聯絡窗口等。 三、協助處遇課程及活動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中、高風險再犯篩選與處遇規畫及危機個案的風險管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簡章及報名簡歷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tpd.moj.gov.tw)自行下載,若無法下載,請洽本所承辦人索取。 二、應備文件:報名簡歷表(含自傳,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照片,得以電子檔彩色列印)1份、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貼於簡歷表上)1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其他學經歷相 關證明文件(如考試證書、專業證照等)各1份。 三、各項應繳驗表件,經查驗後概不退還。錄取後於報到日應繳驗證件正本,驗畢退還。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四、請於114年5月19日(星期一)17時30分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2號輔導科收),非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參加個案管理師甄選」。逾期、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五、對於本次甄選有任何問題者,請洽本所輔導科蕭先生, 電話:(02)22611711分機804 ,mail:tpde@mail.moj.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