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薪為新臺幣38,948元)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07~2025-08-1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備109年7月1日新戶政系統上線後之櫃檯業務經驗尤佳。 (四)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求輪(值)班。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申請變更事項。 (二)國民身分證、印鑑登記及證明、戶籍謄本之受理核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5樓(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bx513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日報到起至114年11月4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工作報酬:280薪點,依折合率計算約新臺幣38,948元。 (三)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作業,填寫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 2、身分證正反面 3、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4、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上傳),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經書面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五)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六)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23948838分機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