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動物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11~2025-08-18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事項。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並具調任動物技術職系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者。 3.國內外大學以上動物科學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1.辦理鴨或實驗用豬育種改良、飼養管理及繁殖試驗之研究。 2.辦理鴨或實驗用豬飼料營養及產品加工之研究。 3.辦理優良種鴨或實驗用豬推廣及產業輔導。 4.辦理鴨隻或實驗用豬人工授精試驗之研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季新村季水路28之1號或臺東縣卑南鄉賓朗村27鄰30號 |
聯絡E-Mail | wjwu@mail.tlr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8月18日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300字以上),並依序合併掃描上傳下列資料,惟供調閱之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已有登載前6項者得免附:(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4)現職派令、(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相關專長證照、證書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7)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具結書。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2.符合資格者本分所擇優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因所提供之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錯誤至未能聯繫、通知後未到或不克參加者,均視同放棄。 3.本甄選職缺錄取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聯絡電話:03-9503107,工作內容問題請洽分機131,鄭主任;甄選作業問題請洽分機201,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