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 徵求 科員~2020-01-16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0-01-10~2020-01-16
資格條件 (一)1.具一般行政(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2.具有高考三級考試或高員級以上升資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二)考試類科以一般行政(綜合行政)相關類科,如具備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佳(word及excel、powerpoint),如具繪圖及影片剪輯能力尤佳。
(四)未有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30599 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58號。
聯絡E-Mail chiualan@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於系統內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資料。資料不齊者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聯絡電話:(03)5892051分機862。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依序裝訂,逕寄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人事室邱民才先生收(30599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58號),並註明應徵職務。
(三)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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