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1-01-27~2021-02-01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 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景觀、土木工程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新興路78號(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
聯絡E-Mail | tlv139@tongluo.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於截止日前掛號寄達或親送本所人事室(逾期不受理報名),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新興路78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詳實填寫,註明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表格網址: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服務園地 > 常用表格下載 > 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僱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四)薪資:月支報酬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1,175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費用。 (五)連絡電話:銅鑼鄉公所人事室037-982130分機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