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師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05~2020-02-15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具有擬任職務法定任用資格。 二、身心障礙者優先。 三、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s office或Excel運用軟體操作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執行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保等保護性個處遇及非上班時間保護案件輪值執(備)勤等直接服務業務。80% 二、兒少保護及成人保護防治計畫之研議與執行、專業發展活動參與。10% 三、上級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 |
聯絡E-Mail | 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必備資料: 現職公務人員請使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夾帶以下文件: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應徴人員簡歷表下載(A4)」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 。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最近一張派令。5.最近一張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7.社會工作師證書。8.身心障礙資格證明(如有請檢附)。 意者請於109年2月15日前上傳上述資料,(如證明文件檔案超過系統要求,請將證明文件email至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會工作師」),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不另通知。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