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05~2021-11-11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 2 年以上。 (二)前款所稱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由用人單位認定之,但非專任之工作經驗不予採認。 二、以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優先考量。 三、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經通緝有案,尚未撤銷者。 (三)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與本部首長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五)與本部產學園區司司長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部科學園區審議會相關行政作業 二、辦理本部園區統計資料庫相關資料維護更新作業 三、推動園區國際合作業務相關行政作業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科技部產學園區司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6樓) |
聯絡E-Mail | hcchen1@mos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www.most.gov.tw/】(科技部網頁/動態資訊/一般公告)下載並填妥「科技部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另將履歷表電子檔(同公告下載之格式)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分別以「姓名-文件名稱」為檔名,於110年11月11日前傳送電子檔至hcchen1@most.gov.tw信箱,電子檔資料應與紙本報名資料相符。 (二)紙本報名資料應至遲於110年11月11日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司遴選小組(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技部產學園區司臨時人員佐理員(一)職缺」。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紙本報名資料、報名資料不齊全、紙本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三)請將下列報名資料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郵寄: 1.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並請於履歷、自傳欄位中舉證或自述,曾辦理相關業務經驗或工作技能例如文書或公文處理、電腦操作能力、品德、績效或優良事蹟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 五、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37,100元起。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內有效。 七、本案聯絡人:陳信璋,聯絡電話:(02)2737-7938,聯絡地址:10622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6樓(科技部產學園區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