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感染科醫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27~2021-04-30 |
資格條件 | 應徵者應符合下列資格: (一)、國內外認可之大學(醫學院)醫學系畢業。 (二)、具醫師證書、感染科專科醫師證書。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施行細則所定之師(三)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者。 |
工作項目 | 1.感染科業務。2.配合值班、支援事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彰化縣埔心鄉中正路2段80號)。 |
聯絡E-Mail | C005236@chhw.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相關資料及證件影本,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於公告期限內以親持方式報名(應徵信封上請註明「師(三)級感染科醫師」),相關證明資料未檢附或缺件者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表件:以下為必附證明文件,所繳交或陳述資料與事實不符者,經查證屬實,撤銷錄取資格。未附者為資格不合(未錄取者之應試資料證件影本等請恕不予退還,亦不另行通知。) 1.履歷表(粘貼本人最近照片一張,並請填具學經歷、連絡電話等資料)。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國內外認可之大學(醫學院)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 4.必須檢附醫師證書、感染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三)、本職缺正取1名,報名應徵者皆不合適者,予以從缺,重行公告辦理甄選。逾期不予受理,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必要時通知參加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錄取人員如為編制公職,經原服務機關同意商調者,予以商調任用之。 (五)、如有疑義,請電話洽詢本院人事室,電話:04-8298686轉8203。 (六)、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