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20-06-1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職稱 隊員
職系
名額 14名(擇優錄取)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06-08~2020-06-12
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參加109年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之隊員。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請調:
1.資績總分合計未滿二十分。
2.滿五十歲以上。
3.最近五年內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績列乙等。
4.最近五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5.最近五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6.最近五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7.最近五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三)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六點第二項規定特殊困難因素之ㄧ者,得不受消極條件之限制。
工作項目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工作地址 臺中市
聯絡E-Mail newchrisqai@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109年6月8日至109年6月12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授權本機關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於報名期限內授權開放調閱完整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前述應上傳之相關證明文件如下(請依下列順序排列並合併為1個PDF檔案,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2.最近1次銓審函
3.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訓練進修證照 (無則免附)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案甄選方式採面試方式辦理,面試時間地點如下:
1.面試時間: 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時。
2.報到地點:本局局本部5樓幕僚作業室(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3.請著消防白色或紅色制服,是日如不克出席,請務必來電告知,聯絡方式: 04-23811119分機407蔡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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