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分類職位第八至第九職等(相當行政機關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企業管理師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5-15~2020-05-28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乙(三)等特考及格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者。 2.為應業務需求,本職位甄選以《地政》職系為主,惟調任本會後改以「經建行政」職系派用。 3.報名截止日後2月內,尚未達考試及格證書備註欄可調動日期者,不通知面試。 4.本會目前人事制度比照本部所屬事業,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及「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訓練及差勤管理要點」辦理,屬單一薪給,未銓敘,先予敘明,惟本會未來將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改制為行政機關。 5.計分方式:請參閱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計分說明。請由本會網頁/就業資訊下載。 6.本次甄選面試及測驗分數(總分100分計)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如所有候選人面試及測驗分數均未達70分,錄取從缺。錄取後如發現有資料不實之情形,則取消錄取資格。 7.本案相關作業期間,倘「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次甄選作業即予終止。 |
工作項目 | 1.辦理台電公司土地、地權相關業務,涉及土地徵收、國有地租購及土地變更等業務(50%)。 2.辦理台電公司工安、環保、發電、輸電、配電業務(30%)。 3.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
工作地址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 |
聯絡E-Mail | hlssutu@moe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 2、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請先將所有資料依序掃描成1份pdf檔,檔名為個人姓名,黑白版本就行,彩色版本怕檔案太大無法上傳),同時電傳本會人事室(信箱:hlssutu@moea.gov.tw)。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評分表。(表格下載:本會首頁/最新消息/就業資訊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實授薦任第六職等及第七職等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考試院核發相關證照證書影本。 (5)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資格證照。 (6)英檢證明及其他語言能力證明。 (6)公職期間個人特殊表現證明(如個人專題研究獲獎證明、個人提案獲獎證明、模範公務人員或優秀人員獎狀等可計入加分項目之文件影本,未提供者不予計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