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徵求 三等書記官~2020-04-17

徵才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三等書記官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候補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0-04-09~2020-04-17
資格條件 (一) 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檢察署以外機關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有司法行政職系法院書記官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 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 凡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人員,如應徵本職務,請務必檢附自願降調低一官等職務同意書,同意書格式,請自本署網站(https://www.klc.moj.gov.tw/)下載,如未檢附降調同意書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四) 中文打字每分鐘須60字以上。
工作項目 案卷及文件之收受、登簿、編訂與人犯羈押登記及製作各項辦案書類正本、訴訟文書交付送達、訊問、相驗、勘驗、搜索、扣押等各種筆錄與傳訊日期之通知及提押票、搜索票之製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基隆市東信路178號
聯絡E-Mail klc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一律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報名,非現職人員採紙本報名,相關證明文件等影本(所附影本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另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基隆市東信路178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收,洽詢電話(02) 24651171分
機 1831(林小姐)、1832(鐘小姐)。(限於109年4月17日下班前送達本署,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三等書記官職務」。
(二)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採線上報名者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並確認內容無誤;非現職人員請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並請詳填自傳後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4.現職派令影本1份。
5.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1份。
6.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1份。
7.最近三年獎懲令影本1份。
8.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9.自願降調低一官等職務同意書1份(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
1.中文打字測驗:每分鐘須60字以上(於面試前由本署資訊室先予以測試,測試未達標準者,不得參加面試)。
2.面試
(四)甄選日期:初審合格者擇優由本室通知面試日期及時間。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選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網站如下:https://www.klc.moj.gov.tw/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時報名、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人員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虛偽變造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其派令,並依法處理。
3.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檢察署現職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甄選。
4.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報名簡章及自願降調低一官等職務同意書請至本署網站下載:https://www.klc.moj.gov.tw/293105/293191/293193/77630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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