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技工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技工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2~2025-12-31 |
| 資格條件 | (1)限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職工。 (2)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工作熱忱,並能接受指派業務者。 (4)電腦基本使用,熟悉新公文系統或檔案管理工作者尤佳。 (5)無工友管理要點第4、5點禁止僱用之相關規定(例如:無貪污行為、迴避僱用等情事)。 (6)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
| 工作項目 | 1、 檔案室公文檔案點收、編目、上架。 2、 協辦檔案鑑定、檔案銷毀等府列管計畫。 3、 民眾閱覽申請。 4、 永久性公文掃瞄。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 |
| 聯絡E-Mail | udd-hui@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調僱意願表請當事人親自簽章後,併同本局職工甄選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在職證明.畢業證書.最近1年考核通知書) 影本,於114年12月31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何小姐收」,並請註明「參加調僱秘書室專案技工甄選」,逾期恕不受理。 (2)本職缺實際薪資依正取人員個人服務年資核定及工友管理要點規定辦理。(4)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5)經面試後如獲錄取本職缺者,請自備悠遊卡1張,俾利辦理門禁事宜。(6)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另得視甄才情形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本案聯絡人:何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8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