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08~2026-01-21 |
| 資格條件 | 一、設籍: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性別:男女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 三、學歷: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 四、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體力足以勝任清潔隊員工作。 五、品行: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及嗜好者(出具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
| 工作項目 | 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道路清掃、清疏溝渠、髒亂點清除、廢車查報、大型家具清運、小型廣告物清除及其他環境清潔維護交辦事項等。 |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轄區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郵寄報名,於115年1月21日前以掛號郵寄本所(郵戳為憑),逾期或非按本規定報名者視為無效。 (二)郵寄地址: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新豐鄉公所清潔隊收)。 二、報名應繳文件:應繳表件不齊全者經通知補件,未於期限內補件者一律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參加甄試者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一)履歷表(請自行黏貼新式國民身分證影本及二寸半身脫帽相片)(格式如附件一)。 (二)應考人切結書(格式如附件二)。 (三)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四)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五)警察無犯罪紀錄證明。 (六)其它具職業大貨車、職業大客車、車輛維修、汽車維修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七)體格檢查表:健康檢查表(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合格醫療院所體格 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