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7等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26~2026-01-09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藝術史及博物館相關科系之碩士學位以上者。 (二)具有典藏行政與展覽實務、博物館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團隊合作之工作精神。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份情形。 |
| 工作項目 | (一)本院一般行政與博物館展覽、典藏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 聯絡E-Mail | changi@npm.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328薪點,折合金額45,624元。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表格: 1.方式一:線上報名 請於115年1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 2.方式二:通訊報名 請於115年1月9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器物處助理研究員張志光先生收」(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器物處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3.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 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下載並填寫。 (三)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屬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聘用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六)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2207張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