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2019-04-0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03-29~2019-04-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二、具電腦視窗作業環境及相關操作能力。
三、具政府機關、人事相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檢附服務證明)。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聯絡E-Mail 1002600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貼照片、簽名、正確通訊地址)、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及聯絡電話,於108年4月9日下班前寄(送)達本局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17)。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人員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此為代理留職停薪職缺,僱用期間原則為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員復職前1日止,如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每月薪酬約新台幣3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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