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議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19-04-10

徵才機關 新竹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9-04-03~2019-04-10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不得任用之消極資格,並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相當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工作經驗者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
4.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具有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協辦人事室相關業務。2.公務車輛油摺、油單之管制等工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號。
聯絡E-Mail b9005@h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繳資料:
1.履歷表1份(履歷表請粘貼最近6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及個人簡要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具國外學歷者須依「國外學歷查證【驗】及認定作業要點」規定程序,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各1份、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境紀錄1份)。
4.役畢者,請附退伍令影本。
二、報名方式:請於有效期間內以郵寄、親送或委託方式送達(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會人事室謝主任收,報名信封並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人員」字樣。
三、報名地址: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號。
四、甄選方式:如報名人數超過3人,先由甄選小組依工作需求,以書面進行初選後,擇優通知面談,初選未通知及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如需退還,請附回郵信封,否則所送資料,不予寄還。
五、工作待遇:依三等約僱人員220薪點支薪,折合金額為新臺幣27,434元(此金額非實發金額,尚須代扣個人勞健保費及6%勞退金等費用)。
六、本職缺預計於本(108)年4月中旬後,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查109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期程,於填報經列管後始得開始僱用。
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如有其他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逕洽本會人事室,電話:03-5519191轉分機331(謝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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