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06~2019-12-11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具有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業務推動事項,包括委託廠商辦理補助作業及就學補助資訊系統功能維護等內容。 二、辦理財團法人監督及勞動福祉綜合事項。 三、負責勞動部官網窗口、各系統滲透測試、弱點掃描、帳號清查等彙整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等影本,於108年12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勞動部人事處朱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助理員職務」,本職務擇優通知面試。 ◎附註: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