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商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26~2019-12-05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考三級或相當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商業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市場內攤位及臨時攤位使用費繳款單發放、收繳、日報等行政管理事項。 (二)市場固定攤位使用簽約、異動、營業秩序管理及市場周邊攤販舉發等。 (三)配合執行市場之改建整建及糾紛陳情溝通協調攤商事項。 (四)市場環境衛生督導及維護。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
聯絡E-Mail | wen31414@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一)請填寫「甄選報名表」1份。(報名表下載路徑:本局網站-公告-人事徵才 http://edbkcg.kcg.gov.tw)(二)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書寫簡要自述且經本人簽章)、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商業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具全民英檢等英語能力檢定或與職務相關之其他證照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以上證件請送影本、依序排列裝訂,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三)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局人事室薛科員收〈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9樓,聯絡電話:07-3373177〉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備註:(一)本次甄選職缺需辦理面試,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未到者視同放棄,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二)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三)經甄選錄取人員如非高雄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現職人員者,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