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12-02~2019-12-06 |
資格條件 | 一、 符合調任該職缺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 本鎮文化觀光推廣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
聯絡E-Mail | rosest@mail.luka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採紙本或線上報名,請於108年12月6日前寄達、送達或完成線上報名。 二、 線上報名者請附以下檔案: 1. 考試及格證書、最新銓敘審定函、最新派令及最近5年終身學習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以上資料請上傳至報名系統。 2. 另請應徵者務必確認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簡要自述是否填寫。 三、 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下列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事由、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貼照片,表末並請簽名。 2. 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審定函、其他經歷之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合格證明(無者免附)及最近5年終身學習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 3. 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影本資料寄送本所人事室報名(郵戳為憑),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件。(報名請逕寄本所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助理員,住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四、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4)7772006轉1802郭小姐。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