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19-12-09~2019-12-12 |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具有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有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銓審資格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經建行政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之處理。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
| 聯絡E-Mail | hsiuyueh@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08年12月12日止,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將相關資料寄至本所人事室收(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逾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受傳真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 二、須檢附之資料:1.高雄市田寮區公所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2.公務人員履歷表(登載至現職資料,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請註明個人日間之聯絡電話、手機、詳細通訊地址,自傳不可空白並親自簽章)。3.學歷證件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現職派令。6.現職銓審函。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8.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9.身心障礙手冊及原住民族籍證明(無則免附)(以上證件請用A4影印,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注意事項: 一、本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本項甄選於職缺出缺後,經甄選錄取人員如為府外人員,依權責規定需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四、本項甄選得增列候補人員1人,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未錄取者,亦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方式:本所人事室,電話:07-6361475#16。(工作項目及內容,請洽07-6361475#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