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5-21~2019-05-3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電力工程相關學系畢業者。 2、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加班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之情事者。 4、具有甲級電匠或乙級工業配線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本校高壓系統、電訊系統、水電系統管理維護。 2、水電、電話、瓦斯費核銷、場地出租水電管理及收費。 3、消防民防自衛編組陳報。 4、校舍設備之檢修或改進等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彰化市工校街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請填寫「報名表」(表格請於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並檢附下列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裝訂)於108年5月31日(星期五)前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以掛號於期限內(郵戳為憑)郵寄本校人事室收(彰化市工校街1號)。電話:O4-7252541#232、230。 1.履歷表(正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4.其他證照證明資料(無者免附)。 (二)應徵者經本校初審合格後通知甄選(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恕不退件。 (三)繳附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取消其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應徵者面試及各方面表現不符本校需求者,本校甄審委員會得決議不予錄取。 (五)本職缺為提列108年公務人員相關考試任用計畫之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補償或救助(救濟) (六)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