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2017-07-27

徵才機關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3,908元〉
職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07-17~2017-07-2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二、土木工程相關科系。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五、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工程計畫案勘查提報、災害復建工程勘查提報、工程測設及驗收業務。二、其它臨時交辦事項。(考試職代)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第01次暫列增額任用計畫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6年11月-12月),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臺南區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一0三號
聯絡E-Mail grace123@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簡歷表」(意者請先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http://personnel.tainan.gov.tw/)徵才公告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 2.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意者請於本(106)年7月27日(星期四)下班前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所人事室 邱小姐06-5940173 grace123@mail.tainan.gov.tw,71901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並請註明應徵人員之連絡電話及應徵職務(技士職務代理人)。經審查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未獲安排面談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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